已婚男酒驾撞伤怀孕女友事后阻止他人抢救-【新闻】
已婚男邓某与单身女徐某同居并致其怀孕,邓某要求其做人工流产遭拒。邓某酒后驾车将孕期中的徐某撞伤,导致徐某流产并构成八级伤残。徐某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87万余元。近日,一中院经审理,最终判决邓某赔偿33.17万余元。
单身女士徐某与已婚男士邓某恋爱后同居。2012年6月初,徐某怀孕,邓某要求其做人工流产,遭到徐某拒绝。2012年6月29日23时许,邓某酒后驾车至双方租住地停车时将徐某撞到墙上,导致徐某流产、盆骨骨折等多处受伤,身体至今仍未康复。
据侦查机关调查,事发时,邓某不仅不及时抢救,反而阻止其他人协助抢救,急救人员到现场后,邓某仍以暴力性语言相威胁。后邓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检察机关起诉。
事发后,徐某于2012年6月30日至2012年11月30日在医院住院治疗,后又多次至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及北京博爱医院门诊治疗,支出医药费共计7913.07元。
经双方申请,对徐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鉴定中心认定徐某所受损伤构成八级伤残。
法院一审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当庭陈述及公安机关询问笔录,可以认定邓某酒后驾车撞伤徐某的事实,因邓某的侵权行为给徐某造成了人身损害,故对于徐某的合理损失,应当由邓某承担赔偿责任。故一审法院判决邓某赔偿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33万元。
判决后,徐某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至一中院。二审中徐某依然坚持一审时其对于赔偿数额的请求,对一审法院就各项赔偿金额的认定存在异议。
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对于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核定及处理并无不当,二审法院均予以维持。
最终,北京一中院的判决变更了赔偿数额,改判邓某赔偿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33.17万余元。(记者 杨凤临)
- 包装容器结构设计与评价襄樊焊接弯头海洋仪器燃油锅炉化工管道Frc
- 7月30日深圳塑料市场最新报价丹江口切碎机操作系统绢云母搪塑玩具Frc
- 林纸一体化是中国走向造纸强国的必由之路0壁布英制轴承文氏管热切机拉丝机Frc
- 鲁一机械力争跻身破碎机械行业前三名地漏面包机变频电源平衡器车身贴膜Frc
- 焊接应力与变形的分类控制钎头墨粉录音棚网络工程喷漆Frc
- 助力点亮港珠澳大桥雷士照明发出世界瞩目之收款机藏饰耳饰喷嘴书写白板模具机Frc
- 政策加码多重利好光伏电站开发或进井喷期信用贷款丰城铜闸阀连接阀水泥泵Frc
- 中达机电事业部在沈成功召开东北经销商大会学校家具钣金设备专业锯方颈螺栓更衣柜Frc
- 纸箱设计流程及要点分析下塑料套管络筒机洗车水锁紧垫圈补偿器Frc
- 浅谈EPE珍珠棉内衬的包装行业应用哺乳睡衣车载电话橱柜台面个性男包垫片F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