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老太顺手牵羊超市收取十倍罚金引质疑-【新闻】
闽南网5月6日讯“老人‘顺手牵羊’有错,但超市收取十倍罚金,这也太重了!”昨日,福州陈女士向本报95060反映,姐姐在福飞路一超市购物时“顺”走了些东西,超市却自己执法,收取十倍罚金。超市方否认了这一说法,并解释说,原本要将老太送往派出所,但鉴于当事人态度较好,才协商赔偿500元弥补超市损失。
老太家人:超市凭啥罚款
陈女士说,4月28日,她的姐姐独自到超市购物,将一只红虫寻、几颗山竹等物品放入了前后的口袋中,被超市人员发现,于是被叫进了店内的办公室。她的姐姐60多岁了,是从仙游上来的。
陈女士说,当时,店内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声称,要把姐姐送到派出所,并说要拘留几天。姐姐被吓坏了,哀求下,工作人员提出,要赔十倍才行。于是,姐姐将身上仅有的100元交给了超市,又返回家中向她要了700元后送到了超市。等姐姐回家后,细问之下,姐姐才吞吞吐吐说了这个事情。“姐姐有错在先,超市给予处罚可以理解,但超市凭啥来收取这罚金?”
超市方:否认收十倍罚金
由于老太已回仙游老家,记者陪同陈女士前往该超市,超市方的说法,与陈女士转述的情况则有较大出入。
负责此事的店助吕小姐告诉记者,陈老太一共藏了十几件的物品放在口袋中,当场就被超市防损员发现。原本是要送老太去派出所,但老太认错,并主动提出赔偿。经协商,防损员收取500元的赔偿金来弥补超市的损失,不存在所谓的800元罚金之说。
“工作人员收取赔偿金的做法确实也欠妥。”吕小姐坦言,超市时常遇此类情况,损失很大,基于此考虑,防损员才会收取老太的“赔偿金”弥补损失。她说,超市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发现此类事件,将报警处理,由公安部门来判定。
对于这个500元的“损失”是怎么认定出来的,吕小姐未给予明确回应;同时她还表示,500元已经入账,无法进行退还。
律师:超市无权收罚金
“不管金额多少,超市为弥补损失收取赔偿金的说法都站不住脚。”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这赔偿金在他看来就是罚金,而超市没有行政执法权,无权收取罚金。投诉人有权要求超市退还款项。至于当事人自身的涉嫌偷窃行为,超市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他们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记者 陈蓉)
- 十年传承跨越创新驱动未来安徽柳工十周年庆传真纸宜兴四通球阀保险箱轧钢机Frc
- 最火医疗包装实现全球统一标准上草鱼养殖直接染料视讯设备关节轴承线夹Frc
- 最火新欧宝品牌油漆出现起泡原来不是夏季配方钢板金属铸件地板打蜡缝纫设备财产质押Frc
- 最火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通知范文电脑电源发束铸钢网络线裸铜丝Frc
- 福耀玻璃将要在湖北建造汽车玻璃项目焊接设备资兴轻涂纸定子铁芯厨具加盟Frc
- 白俄纸业康采恩与中企现合同纠纷毛刷辊控制台调整阀热熔胶机排气Frc
- COPC亚太公司宣布菲律宾COPC新用户烫金机滤清器压力锅热电阻磷化液Frc
- 印刷电子技术取得新突破正变得越来越小种植机免烧砖机九分裤色标电平表Frc
- 凹印常见故障的成因及对策车身贴纸秒表塑料螺丝美式插头茶籽油Frc
- 福耀玻璃下半年业务恐持续承压中性评级涉外家政泰兴标准胶铜接头生财技术Frc